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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3 12:3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7-03       报名截止:2022-07-31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40名。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名额:共招聘教师40名。小学教师22名,幼儿园教师18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在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学5年及以上(2017年10月1日以前入职)在岗不在编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为2020、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在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学5年及以上在岗不在编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报考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开封市(含县区)户籍或在汴就读高校毕业生,在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教学满2年的在岗不在编教师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服从组织分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教学5年及以上(2017年10月1日以前入职)的人员年龄应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提供笔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单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2022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
开封市苹果园中路小学(苹果园中路17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提交A4纸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附件4可从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同一底版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3.在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教学5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在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教学满2年的非开封户籍报考人员,均需提交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任教证明(由校、园长出具报考人员任教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及所在学校出具每年3月、6月、9月、12月原始工资表)。
4.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材料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经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以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顺河回族区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考务费,具体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四类服务项目”考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1份,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缴费的人员,按照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两套试题(小学一套试题、幼儿园一套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
若报考同一岗位学科,面试设置两个以上考场的,考生面试成绩通过二次平均法对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
3、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中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由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按岗位统筹分配到各学校,不服从分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阅读附件5,知晓明白各项内容)。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
(一)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www.shunheq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本公告由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1—2338877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监督电话:0371—23273776